8月17日,我们一行人来到丽春镇土溪村。在村中一片山崖坡上,我们发现了数个由人工錾凿而成的洞穴。这些洞穴大小不一,小的宽度在1.5米以下,进深2米有余,仅能容纳一口棺材;大的洞穴内部两侧设有侧室,左侧侧室有台阶,台阶上有一块约2米长的长方形台面,推测是放置棺材之处,对面侧室相对较小,形状不规则,可能是用来存放祭祀用的香案,或是逝者生前的生活器皿、工具以及心爱之物等随葬品。
洞穴的洞门都不宽敞,洞内高度也多低于1.5米,人进出时必须弯腰低头。洞顶呈拱形,从这些特征来看,显然这些洞穴只能作为墓穴,而非居住之所。这些墓穴都位于赭色的山崖坡壁上,岩石属于较为疏松的积层岩,易于錾凿成型,而且这种岩石具有吸水储水的功能,对保护尸体有独特的作用。从地理环境来看,墓穴后方有山,但山势并不高峻,前方视野开阔,有沟有淖,是安葬的绝佳之地。从墓穴粗糙且呈线段状的錾痕推测,这种砂岩不易风化,但年代也不会太过久远,上限可追溯至汉末。当地人将这些洞穴称为“蛮洞子”,据说附近的塔子山还有不少类似的洞穴。至于这些洞穴究竟是何时开凿、所葬何人,如今已无法考证。
同行者邓启君先生事后作诗一首,发人深省,诗的末尾写道:“今人失忆蚕丛事,妄说山蛮此处来。”《华阳国志》记载:“周失纲纪,蜀先称王。有蜀侯蚕丛,其目纵,始称王。死作石棺石椁,国人从之,故俗以石棺石椁为纵目人冢也。”《蜀王本纪》中提到:“蚕丛始居岷山石室中”「《古文苑·蜀都斌》章樵注引」。近几十年来,在岷江、湔江流域「山区段」发现了许多古人留下的石棺葬墓穴。由此可以推断,古蜀先民大多在岷江、湔江山区效仿蚕丛氏,生前居住在洞穴中,死后葬于山崖石穴之中,逐渐形成了石穴安葬的习俗。随着社会的进步,人们逐渐结束了巢居穴居和穴葬的生活方式,但旧俗难改,仍有个别人沿袭崖穴葬的方式,所以在一些山区偶尔还能发现穴葬的遗迹。
那么,为什么本地人面对远古老祖宗留下的崖墓葬穴,却觉得奇怪,称之为“蛮子”的墓穴呢?这要从我们古老的华夏文化「即中原文化」说起。在古代,华夏文化以中原文化为主流,其他离中原较远的地区则被视为末流或不入流,甚至被蔑称为蛮夷之地、蛮夷之人。典型的是,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将广大的西南地区列为“西南夷列传”,那时中原人将我们称作蛮人、夷人。受此影响,人们纷纷效仿,将离自己更远、更偏僻的地方称为蛮夷之地、蛮荒之地,把那里的人称为蛮人、蛮子,甚至把不讲理、不听话的小孩子也斥为蛮子,这反映出我们的一种劣根性。至此,我们终于明白当地人将自己老祖宗「老土著」的崖石墓穴称作“蛮洞子”的原因了。
丽春镇土溪村“蛮洞子”崖葬墓穴群的观察,以及对蚕丛崖葬习俗的探究,我们见证了古老崖穴丧葬习俗的消失与变迁。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,历史文化、习俗的记载、传承和借鉴是多么重要!否则,我们可能会重蹈前人的覆辙,做出混淆是非、颠倒黑白的蠢事,把香花当作毒草,把珍宝视为破烂。“蛮洞子”,它不再是所谓的“蛮子”崖葬之穴,而是古蜀先民留下的不可多得的崖葬石穴群落,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。